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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新聞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最近接獲許多民眾投訴,這類線上遊戲廣告影響青少年身心,要NCC管一管,包含最夯的瑤瑤「殺很大」廣告也在內,NCC初審後,已將「發達麻將」、「預言Online」兩個線上遊戲廣告送節目諮詢委員會調查,理由是違反衛廣法「違反公序良俗」、「妨害兒童及少年身心」,一旦成案,播放的頻道業者將被處以十萬至一百萬元罰鍰,並限期改正。‧‧‧舒舒代言的「預言Online」及五名美眉代言的「發達麻將」,言語之間充滿性暗示,畫面聚焦在女性胸部,有「物化女性」之嫌,表現尺度已達違法邊緣,而移送調查。‧‧‧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則認為,政府若用圍堵、懲罰方式對待與性有關議題的傳播內容,就像早年的電影檢查制度去管可以露幾點、不能露幾點。而如何界定什麼內容涉及到性、該被罰,將衍生爭議。她舉例說,像瑤瑤坐在木馬上抖動身體搭配聲音的聯想,即使沒講出性暗示的語言、沒有露胸,也足以讓人充滿想像。」

莫名奇妙! 充滿想像就要管理?

那小妹大胸罩的廣告要不要罰?那標榜胸大有特權的青木瓜四物飲要不要罰?那保險套廣告要不要禁?喝了在上的廣告要不要罰?

無上綱的作法,跟「好黃好暴力」有什麼不同?

那蔡依林不停劈大腿,抖屁股的MV算不算性暗示?要不要禁?按照這樣的原則是不是百分之九十的音樂台MV要禁?

那歌詞是不是也要列管?電影呢?偶像劇呢?言情小說呢?男性雜誌?

這問題在於「聚焦」上。線上遊戲因為宅經濟發燒,電視廣告在各時段灑下重金強力播送,看多了刺眼。

物化女性?去年五二0招待穿高跟鞋造成物化女性的爭議,還有一大堆奇奇怪怪的無上綱的演譯;檳榔西施也是物化女性,啤酒女郎也算是物化女性,選美也是物化。總之只要有人看不順眼就可以貼上一個物化的標籤?

那幾個廣告頂多只能說是言之無物,不知所云,品味低俗。品味這個東西怎麼量化呢?

NCC不如管管線上遊戲內容,青少年在虛擬實境裏面一刀一刀剁碎自己的人性之後,回到現實社會裡面分不清楚眼前被砍的鮮血淋漓是遊戲裡的人物還是真實的人物。暴力遊戲跟戰爭遊戲何等相似?也是二十幾歲的青年人,一樣只是按個按鍵,從螢幕上看就是幾個亮點閃了閃,幾百幾千人化為灰燼。按下按鍵的青年人要是不看CNN恐怕一點真實性也無。

比起來童顏巨乳的妹妹坐在騎馬機上搖胸部天真可愛多了。 難怪六零年代的嬉皮們大聲疾呼Make love no w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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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mesdwtw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