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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談起這件事情的,從晨起的咖啡談起的。

朋友問我這檔事情為什麼要這樣堅持,我說:「人生已經有太多妥協,

有些小事情不能委屈自己。

 

幼時住基隆,那裡雨多。青山水庫水源乾淨,水有種自然甜味。長大後幾乎忘了這件事情,直到有次喝到富維克才想起來,哎呀!這是我小時候喝到的水味。在前前公司工作的時候開始大口喝富維克礦泉水。反正經銷商願意送貨,三箱五箱買來放在腳邊,沒拆封的墊腳,拆封的也存不久,一天一瓶半,一箱一個禮拜就解決掉。到了前公司更奢侈,開始喝沛綠雅。後來同事檢查出腎結石,嚇的我連忙喝回飲水機裡來源曖昧的蒸餾水。

現在到館子裡,侍者奉上水單裝模作樣的介紹來自世界各地的珍奇礦泉水時,便撫腎微笑不語。

 

小時候長年妹妹頭,海軍服加上七小福黑白漆皮娃娃鞋,長大了看見Mary Jane的經典鞋款還是怕。在那個N ike還叫做Blue Ribbon的年代,還好有牛頭牌的白布鞋拯救我快開始患拇指囊腫的大腳趾。八零年代西風漸進之後才穿上Puma (那時候叫做彪馬,還不是Jil Sanders, Philippe Starck c或者是 Alexandar McQueen設計的Puma),之後還有Converse All Star Diadora K-Swiss陪我度過青少年時期。真正開始講究鞋子要到二十幾歲的時候,認識了一個穿正價A. Testoni 的朋友;當然還有聽了Doctor Hannibal Lector的教誨,他說"with good bag and cheap shoes, you look like a rube. A well scrubbed, hustling rube with a little taste.

自此,好(貴)鞋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乏的一塊。曾經一度,上班非巴利不穿,連便鞋都是拉夫羅蘭;想當然爾,我的存款也有三年沒增加過。好在換了個環境,每天工作十六個小時累的死去活來,早上起床眼冒金星,乾淨衣服抓了就穿上身,黑鞋子配藍褲子都發生過,哪裡還在乎鞋子什麼品牌。

現在天天居家,最講究的只剩下拖鞋。冬天穿的是黑色的包腳Crocs;現在天暖了,改穿淺桃子色的Havaianas Slim人字拖。

 

小時候只穿媽媽手打的毛衣,傻傻的從十一月開始一直更替穿著幾件毛海的毛衣直到學校換季為止,比不知時的鮭魚還呆。記得小學三年級的時候,因為不寫功課被老師天天帶回家嚴格看管作業進度。有天大概二十幾度,熱的全身發癢,老師才問我:「怎麼這麼熱還穿著外套跟毛衣?」我才知道原來穿衣要看天氣,不是看日曆。

開始逛街以後發現世界上有種東西叫做喀什米爾羊毛,輕軟暖,單穿不會讓人渾身發癢。一開始先拗了爸爸的JagerDak來穿,之後便肉刺奢侈的添置喀什米爾毛衣,外套,以致大衣。為了這件事還跟朱伯打過一架,因為他覺得這種堅持近乎炫耀。之後終於遭了報應,開始對羊毛過敏,所以大部分喀什米爾毛衣通通送人,只留幾件特別喜愛的作為心念。

現在回歸平凡,只穿棉T,簡單舒適。

 

自小沒有住過小房子。至今仍然想念七歲前住的日本房子的門廊跟花園,還有我的泳池跟鞦韆。中間住過一些比較窄的公寓,也都至少四十坪左右。現在的公寓算是寬敞,爹娘跟我們有各自生活空間。兩老要看大明帝國,我不用在旁邊叨念朱隸是個怎樣壞的殺人魔王,企圖說服他們改看旅遊生活頻道。只是偶爾娘要唱卡拉OK,老爹便會躲到這邊起居室看籃球。除此之外,我們的生活空間有交界,但是沒衝突。

我在香港的公寓倒是個例外。6百平方呎兩房兩廳的公寓對台灣人來說很難理解。16坪的房子怎麼隔成兩房兩廳呢?其實很簡單,所有東西跟著縮小尺寸就得了,而且一個人居住實在綽綽有餘。可惜我一到香港的時候,心還沒有跟著縮小,連連抱怨房子窄。後來聽說這樣的公寓是港人一家四口的住家之後,才不敢胡亂抱怨。末了,整理屋子趴在地上抹塵的時候,更覺得這公寓浩瀚無垠。房子哪裡會小,心大而已。

 

除了咖啡以外,我還剩下什麼堅持?我忘了,等大家來提醒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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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mesdwtw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